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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一切从简 退款手续繁杂 客户开发商互指刁难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5-02 06: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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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记者 赵家新) 看中一套房,交万元认购金,后开发商将房卖给他人,客户要求开发商退还1万元钱,但手续复杂。客户说,对方收钱时简单得很,现在要退钱了,就让提供这资料那资料的,完全是在刁难。

  任先生在庙山上班,今年清明过后他到华农对面的杨桥湖一小区看房子,看中一套房后,他交了1万元的认购金,提出将该房源保留到5月。任先生说,买房是大事,肯定要和家里人商量一下,自己也要考虑清楚。4月20日售楼部工作人员说,任先生看中的那套房子已经被别人买走了。任先生很生气,要求对方退钱,“但是他们一直推脱,要我带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才能办理退款手续,但是我带齐证件后他们又推诿,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到现在订金都没退给我。收钱时手续简单得很,要退钱了搞这复杂,完全是刁难!”

  昨日上午,开发商阳光一百公司陈姓工作人员解释,按照公司规定,任先生交1万元钱后,售楼部可以将他看中的房子保留3天,后任先生要求多保留7天,他们也答应了。“但是任先生不愿意签购房协议,因此有别的客户来买房,我们肯定会卖。”陈说,退款的所有程序都已经走完了,让任先生提供相应的资料,是为避免退错,根本不存在刁难的事,但现在任先生根本不配合,他也没有办法。

  责编: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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