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扩大重残低保范围 二级重残可申请
(长江商报记者 王荣海 通讯员 胡红)昨日,武汉市残联介绍,今年,该市重度残疾人单独享受低保对象扩容。从本月起,符合条件的二级重度残疾人可单独施保。
保障对象需同时具备条列条件:持有武汉市常住户口的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视力、智力、精神、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为二级且丧失劳动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本人无固定收入、无养老保险金或退休费未纳入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供养;本人未享受低保或本人虽享受低保但没达到全额保障标准。
上述二级重度残疾人,其家庭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本人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如果其家庭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本人未全额享受的可以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本月起 ,符合条件的二级重度残接人或监护人可向户籍或常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 提出书面申请。预计6月底前,可完成二级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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