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部门联合对医疗机构展开专项整治
(长江日报 记者陈诚 通讯员田兴磊)昨日,记者从全市医疗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制定,从今年4月到10月,限期进行整改。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民营医疗机构以及涉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相关单位和企业。
在药品及医用材料购销方面,重点整治5个方面的问题:医疗机构不通过全省统一平台网上采购药品、采购非中标药品、高于中标价采购药品,违规加成出售;医疗机构在设备采购及医用材料采购过程中违反规定,违规操作,收受医药公司返利或变相返利,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收受回扣等。
医疗服务及收费方面重点整治6项突出问题:医疗服务中开“大处方”、滥检查,开单提成、收受或是索要“红包”,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赞助的学术、外出考察活动等。
根据安排,此次专项治理分为教育部署、自查自纠、查处整改、总结评估4个步骤实施。其中,6月—9月中旬,进入查处阶段,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暗访检查,抽查部分市、区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组织各区整治专班对医疗机构进行交叉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通报或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此次整治将由市纪监、物价、工商、药品监督等8个部门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专项整治工作。
编辑:任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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