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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发区交通事故新措施 交警和法官一同现场处理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5-12 09: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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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记者 王大千 通讯员吴晖)今起,出现道路交通事故后,赶到现场的除了交警、保险公司外,还有法官和司法鉴定部门。记者昨悉,一份处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最新实施意见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未来该区的交通事故处理时间将压缩1/3以上,开创了全国交通事故处理的先河。

    实施意见明确,开发区法院、交管大队、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局和平安湖北分公司将实行五方联动,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共同介入,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法院提前提供法律咨询,保险公司先期垫付医疗费用、部分保险金,司法局则可解释相关的鉴定等内容,促使纠纷得到协商或调解。

    目前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流程是,事故出现后,交管大队定责,保险公司理赔,若当事人彼此存在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司法部门才介入,官司打完时间一般在半年至一年。

    据估算,采取五方联动机制后,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能压缩1/3以上。武汉开发区表示,联动后区内道路交通事故进入诉讼程序的,将不超过当年交通事故总量的20%,有望控制在5%之内。

责编 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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