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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医院错误开药致患者肾衰竭被判赔偿24万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5-21 14: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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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 余皓 通讯员 李济森 关国祥)一起医患纠纷案中,患者坚持认为医院错误开药造成急性肾衰竭,而院方则表示仅仅是延误肾功能不全的治疗。出自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不能对肾衰竭与医院错误开药是否构成因果给出结论。医患纠纷拖了7年后,在一名当过军医的法官调解下于本月初结案,医院同意赔偿患者24.8万元。

  太婆服降压药后,患急性肾衰竭

  2005年3月31日,李太婆因家中备用降压药快服完,到武汉一家医院开降压药。就诊时,太婆被面告一切正常,其有点干咳是服用的降压药“依苏”有副作用,医方更换了降压药为“吲达帕胺片”,还开了止咳药“新泰洛其”。

  李太婆回家后服“吲达帕胺片”,两天后开始头晕、恶心并呕吐,再往该医院就诊。医院赶紧给予补钾、补钠及各种抗生素治疗,并以透析维持其生命。诊断老人是因“肾功能不全”恶化成急性肾衰竭。

  李太婆认为,急性肾衰竭是因医院错开“吲达帕胺片”造成,但院方否认此药服用会造成急性肾衰竭。患者家属不断向有关部门申诉,并将医院方告上法庭。

  2009年1月,武汉市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医院在李太婆入院9天后,才追查肾功能。医院对患者肾功能不全治疗略有延迟。患者有肾功能障碍(但尚未达到透析指标),与医方上述医疗过失行为仅有一定因果关系,构成三级甲等医疗事故,承担轻微责任。

  该鉴定虽认为医院有责,但并未直接指出服药造成李太婆急性肾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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