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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立法规范养老机构 6位老人要配1名护理员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5-23 09: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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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 望隽)平均6名生活能自理的老人要配备1名工作人员,正在征求意见的《武汉市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中做出这一规定。

  昨从武汉市法制办获悉,该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已发布在武汉市政府法制网(www.whfzb.gov.cn)上。

  征求意见稿规定,社会养老福利机构,应具备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服务、卫生技术、生活护理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管理、护理和其他服务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社会养老机构中,平均6名生活能自理的老人要配备1名工作人员,而对于日常生活依赖扶手、拐杖等设施帮助,以及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平均每3人就要配备1名工作人员。

  数据显示,2010年,武汉市取得养老护理员资质证书的仅2000多人,而全市超过60岁以上的老人数量已过百万人。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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