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数十次到澳门赌博 出入境记录表牵出大贪
(长江日报 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 张汉舟 梅婧 实习生邓梦琳)汉阳区检察院昨日披露,原武汉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总经理甘宜庆,任职期间先后51次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受18家单位、个人贿赂1166.56万余元、港币6万元,甘宜庆获781.5万元、港币6万元;先后10次挪用公司及下属单位公款510万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赌博及个人消费。日前,其受贿、挪用公款案在市中级法院审理,将择日宣判。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此案是查处另一起受贿案时得到线索,反贪干警调阅甘宜庆的出入境记录表,挖出这起受贿、挪用巨额公款窝串案。
“借款”30万港币露马脚
办案检察官透露,查办行贿人胡某案件时,其交代2009年在澳门赌场结识“常客”甘宜庆。有一次,甘在澳门向其借30万元港币,至今没有归还。
胡某坦言,知道甘宜庆的身份,借出30万元,没想让他还,放个人情以后一定用得着。
2011年3月,反贪干警调阅甘宜庆的出入境记录表,发现2010年至2011年3月,他累计前往澳门数十次,出入赌场,向一个并不很熟悉的人张口便借30万,其行为与收入水平极不相称。
电影院拆迁捞钱140万
反贪干警开始收集证据,重点调查电影公司下辖的文化电影院拆迁情况,不厌其烦走访负责电影院拆迁的相关房产局、银行、拆迁公司,了解拆迁细节,计算补偿款项,逐渐“还原”甘宜庆收受拆迁公司巨额贿赂的事实。
去年初,侦查人员传唤甘宜庆。面对侦查人员的追问,看着眼前罗列的一项项事实,甘宜庆苦笑着说:我知道你们迟早会来,但没想到了解得这么细。
甘宜庆交代,2005年春节后,文化电影院面临拆迁,经理李某(另案处理)根据标准测算应获得5000万左右的拆迁补偿款,但摘牌的国华公司不同意补偿这么多。文化电影院租户赵某(另案处理)找到甘宜庆,直截了当称,若适当降低拆迁补偿价格,并配合拆迁,国华公司可给好处,甘宜庆表示同意。
2006年3月20日,国华公司与文化电影院以4000万元价格签署房屋拆迁货币安置协议书。两天后,按事先许诺,向赵某支付“友情操作费”300万。赵某请示怎么分,甘宜庆说:“李胆子小,给他五六十万就行。我赌球输了,手头紧,多拿一点,就拿140万。”之后,赵某分四次将140万元现金交给甘宜庆或直接帮其还赌债,并分给李某59万元。
侦查人员在对赵某立案侦查时发现,国华公司实际支付赵某480万元,赵某从中捞了231万。
“多管其下”筹赌资
赌博如同吸毒,甘宜庆深陷其中欲罢不能,当原本丰厚的薪水已不能填满亏空时,他动起索贿、挪用公款的脑筋,筹集赌资。
2009年3月,江苏某服装公司湖北总代理甘某为承租电影公司下属的新华电影院,送给甘宜庆100万。急于还赌债的甘宜庆,不顾众人反对,与甘某签订10年租赁合同。
2010年6月,电影公司之前的合伙人罗某提出参股电影公司,承诺给该公司党委书记周某500万或10%的干股。之前,其他公司也曾提出合作,并打点了甘宜庆和周某。为让罗某得逞,甘与周商量,让罗某出钱,先退出其他公司的打理费用。罗某将30万现金给周某,周某随后给20万甘宜庆,让他拿去还给之前谈的合作公司。可甘宜庆将钱全部拿去还赌债。在甘宜庆和周某操纵下,公司经理办公会通过跟罗某全面合作事项。
受贿、索贿填不了赌债“窟窿”,甘宜庆打起公款的主意。
2010年10月,甘宜庆赌博输了约100万,开始挪用公款。2006年,电影公司曾出资214万与姜某等人共同成立武汉某科技投资公司,并委派颜某任总经理。2007年投资款被抽回。甘宜庆找到姜某,想以电影公司返还某公司注册资本的名义,把214万再次转到某公司账上,然后派人拿钱。碍于和电影公司还有其他合作项目,不能和甘宜庆撕破脸,姜某同意了,此次挪用的214万公款,甘宜庆依然还了赌债。
据甘宜庆承认,当上电影公司“一把手”后,刚开始只是小赌。此后逐渐迷上“梭哈”、“百家乐”、网络赌球等,结识专业赌博团伙,越赌越大,越输越赌,在武汉赌得不过瘾,又跑去澳门赌,越陷越深,从几万、几十万,到一次输个100万。
编辑:任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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