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试点特重大疾病保障
(长江日报 记者李艳梅 通讯员袁英红)昨日从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上获悉,我市今年将在武昌、江夏和东湖高新区率先试点建立特重大疾病保障,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会议明确我市今年医改任务,明确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为改革重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耀斌要求,各区各部门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副市长秦军与各区签订医改责任书。
新农合住院报销提高到75%以上
据了解,今年,政府对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75元,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
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均提高到相关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和75%以上。目前,我市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是72.8%。
试点重特大疾病保障
据了解,今年,我市医疗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据介绍,我市将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选择在武昌、江夏和东湖高新区试点。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区级医院试点公立医院改革
今年,我市将在区级医院里控索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在二级以上大医院,重点推广电子病历和单病种付费。
责编: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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