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进大学公判毒贩 旁听大学生直呼震撼
(武汉晚报 记者 万勤 高星 通讯员 李济森 陈芳 孟娟) 昨天,我市两级法院对一些毒品案件进行了公判。其中,市中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中的5名案犯进行宣判,判处王立新、朱敬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江夏区法院则在武汉东湖学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毒案。
简易的审判庭就设在武汉东湖学院的大教室里。10点30分,法官和公诉检察官落座,法槌一响,庭审开始,被告余才被带进审判庭。
法庭审理后直接进入公诉人指控环节。江夏检察院检察官宣读起诉书:今年3月15日10时许,余才在其租住的江夏区大桥新区大花岭小区售卖“麻果”,被当场抓获,75颗“麻果”、11袋冰毒被缴获(毒品总重8.08克)。法庭当庭判决:被告人余才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为何将临时审判庭设在高校?昨天,江夏区法院刑庭庭长毛慧解释:高校大学生是个特殊群体。目前新型毒品正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出现在娱乐场所,麻果、摇头丸等新型毒品,包装得像糖果一样,正以五彩缤纷的形式出现在年轻人喜欢的酒中、饮料中。年轻人抵制不了诱惑,一旦成瘾就无法控制自己,严重影响身心健康,再加上年轻人没有收入来源,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毛慧说,许多年轻人并不知道毒品的危害,其实无论贩毒多少都会判刑,一旦判刑就会毁了家庭,毁了自己,在高校设立临时审判法庭公开审理贩毒案,可让学子零距离感受毒品危害,学会拒绝学会鉴别。
现场旁听的大一学生贺元帅说,第一次接触毒品案,听完后直观地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令人震撼!
责编: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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