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子气不得乱涨价 武汉拟立法严控
(武汉晨报 记者朱凯 通讯员韩红)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对《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
条例草案要求,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根据购销成本合理确定燃气销售价格,不得串通涨价、变相涨价、哄抬价格或实施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条例草案还规定,物价部门应开展瓶装气价格成本调查,定期发布瓶装气成本价格水平。制定瓶装气价格上涨的应急预案,当价格发生波动时,及时提请省物价部门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同时,加强对燃气价格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责编: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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