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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容貌规定》7月1日起施行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7-05 07: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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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 李锐 实习生 俞静玲)7月1日起,《武汉市城市容貌规定》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扮靓“城市脸面”的综合型专门规定,内容涵盖建筑景观、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广告标志、城市照明、公共场所、城市水域、居住区等9个方面。昨日,市城管局法制处负责人解读《规定》时表示,对于违反《规定》的,由城管、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依照各自法律法规处理,但目前有些违规行为还未配套处罚细则,将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空调外机离地不低于2.5米

    炎炎夏日,市民走在街上,经常会遭到路边店铺吹来阵阵热浪。席地而坐的空调外机成了“热老虎”,行人避之不及。空调外机排出的冷凝水随地乱流,不仅影响路人行走,也有损市容环境。

    根据《规定》,空调室外机临街安装,不得占用人行道;临街面有人行道时,安装的突出深度不得大于0.5米、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临街面无人行道时,安装的突出深度不得大于0.5米、高度不得低于4米。新建和改造的建(构)筑物应预留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冷凝水应接入统一安装的排水管道,不得直接流向建筑物外墙面或凌空排放。

    解读:对于违反该规定的并未明确强制处罚措施。因为不属于占道经营,城管部门无权处罚。今后,将制定细则进一步完善《规定》,明确违规装空调的处理方法。

    禁设无烟灶台 已有的逐步改造

    一些老居民楼没有专用烟道,居民改建无烟灶台,外墙因油烟直排沾满“油鼻涕”。

    根据《规定》,住宅楼应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设置统一的竖向集中厨房油烟排放通道,不得设置无烟灶台。此外,饮食业单位同样应按规定设置油烟排放通道和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与主体建筑相协调,不得安装在临街面。

    解读:目前未设置统一厨房油烟排放通道的已建临街住宅楼,应采取隐蔽、美观、统一、环保的油烟排放措施,或进行竖向集中烟道排放油烟改造。

    搭鸽笼要报批 否则拆除

    小区居民在阳台或楼顶饲养信鸽,鸽毛或粪便影响其他居民生活环境,这类投诉屡见不鲜。根据《规定》,居民饲养宠物、信鸽等不得污染环境。

    解读:法律不禁止养信鸽,但养信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搭设鸽笼应报规划部门批准,否则私搭鸽笼属违法建设,城管部门可依法拆除。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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