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文物拍卖出新规 江城正规拍卖行大多拍手叫好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7-08 15:19 来源:
【字体:
(楚天都市报记者 郑晶晶)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8类文物不得拍卖。记者就此采访江城多家拍卖行以及艺术机构负责人,大多数具有正规文物拍卖资质的拍卖行对此“拍手叫好”。
    据了解,《意见》明确指出,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等8类文物不得拍卖。此外,还对标的报审材料、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规范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如:标的报审材料中,须有本企业文物拍卖专业人员标的征集鉴定意见,对出具虚假征集鉴定意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其专业人员资格。
    针对这一新规,记者前日联系到江城多家拍卖公司、艺术机构负责人,大多数具有正规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的拍卖公司表示支持,认为“可打击乱象,有利于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健康发展”,不过也有一些艺术机构未发表意见。
    对于近年来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乱象,嘉宝一品拍卖公司副总经理李木军认为,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些根本不具备文物拍卖资质的拍卖公司或者艺术公司,为追求短期利益,将一些文物、艺术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胡乱定价销售欺骗消费者,这对市场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使有志于在拍卖会中“淘宝”的收藏者不敢轻易下手,甚至对市场丧失信心。
    湖北省诚信拍卖有限公司艺术品副总经理饶方华也对此感受颇深,“过去,由于对标的没有法律上的或审核上的明确要求,文物部门管真不管假,造成一些企业知假拍假。如今意见出台,要求更严格也更明确,相信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一定会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