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三项地方立法
(长江日报记者 胡孙华 实习生张紫薇)昨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成发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今日,会议将专题询问养老事业,并表决《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分别就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客运交通、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湖泊保护等25个城市综合管理领域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规范和标准。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是保护武汉“老房子”的地方法规,在放宽优秀历史建筑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大了对破坏优秀历史建筑的处罚力度。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国祥,副主任胡绪鹍、张河洁、郑永新、彭志敏、罗长刚,秘书长于建海出席会议。副市长秦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列席会议。
会议为期两天。今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大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就与养老事业发展相关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届时,将通过武汉电视台、武汉交通广播电台、长江网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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