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设规划量身定制新标准 主干道不得有停车出口
1 市政管线:
主城区内禁止新建架空线路
对于市政管线,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道路红线内的各类市政管线应与道路同步敷设,同类管线应尽量合并敷设。城市道路红线外新、改建市政管线,应充分结合既有及规划绿化带、铁路、河道、廊道等用地进行建设。
主城区内禁止新建架空的通信、电力及其他市政线路,现有架空线应当结合道路改建入地敷设。新建、改建、还建各类通信管线,应按照节约城市道路空间资源的原则,根据需求统筹合并敷设。
2 过街设施:
主干道人行过街设施间距不大于400米
武汉市人行过街设施分为人行过街横道、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人行过街设施平均间距不应大于400米,次干路、支路人行过街设施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0米。
一般天桥净宽不小于3米,地道净宽不小于4米,梯(坡)道净宽不小于2.5米,困难条件不得小于2米。人行地道净空宜不小于3米,一般不应小于2.8米,困难条件不得小于2.5米。人行天桥、地道规划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无法满足时应增设垂直升降梯。
3 交通工程:
公交停车场应设置在二环线以外
意见稿拟定,快速路和主干路红线控制宽度均为50至70米,次干路红线控制宽度为30至50米,支路红线控制宽度为15至30米。红线宽度40米及以上道路的公交中途站应设置港湾式公交车站,港湾式车站停靠区宽度不小于3米,特殊困难条件下不小于2.5米。具有机动车通行功能的公共通道最小控制宽度不少于6米。
公交首末站应并与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客运码头、航空港及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相衔接,首末站应设置在城市道路红线以外,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米。公交枢纽站应设置在客流集散量大、多条公交线路交会处。
公交保养场、停车场应设置在二环线以外,停车场宜与首末站、枢纽站、保养场合建,用地面积可按每辆标准车120平米计算。各类公交场站设施出入口宜分开设置,且距离城市道路交叉口、人行天桥、地道口、桥隧引道不小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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