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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违规放贷将被严处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8-15 05: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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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马振华 实习生蔡舒)昨天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要求各地毫不动摇地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迅速对本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合规性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必须立即自行纠正。

  据了解,目前公积金放贷总的原则是既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享受低首付、低利率贷款政策,又严格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公贷买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于30%。买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则被禁贷。

  省住建厅明确要求各地迅速展开公贷执行情况合规性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必须立即自行纠正并上报省住建厅,省住建厅也将重点检查各地首付款标准、贷款利率标准、购房资格认定等执行情况。如发现违规且不及时纠正的,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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