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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消费者在汉申请退货 被商场要求付钱买赠品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8-16 10: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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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 刘晨玮)昨日,咸宁的朱女士在汉口某商场买了一个提包,因质量原因打算退货,却被要求支付折旧费和赠品的钱。

  据介绍,今年5月,朱女士来汉办事时,花2700元在该商场品牌专柜买了一款提包,专柜送了一个零钱包当赠品。可使用1周后,提包上的挂饰脱落,朱女士便将提包送至专柜维修。但直到前日,包才修好。朱女士认为返修速度太慢,申请退货。但对方称,退货要按照提包原价的10%支付折旧费,还要支付700余元买下零钱包。

  昨日,记者采访时,专柜工作人员解释,消费者既已使用零钱包,不可无条件退货。对此,消协相关负责人孟繁星表示,当主商品发生质量问题需退货时,商家不应要求消费者为附属商品买单。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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