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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8-18 06: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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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马振华 实习生蔡舒)成立业主委员会一直是很多小区业主的关注热点,业委会怎样成立?怎样履责?昨天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还有900多个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今年将扩大组建面,为此专门出台指导细则,教业主如何成立业委会,如何议事。

    不交物业费 不能进业主大会筹备组

    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来自多方面,有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开发商和业主,但以业主为主,要求业主占2/3以上比例。业主有热情、有公益心就可以参与筹备组,但如果不交物业费,就没有资格。

    筹备组“寿命”只有90天,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职责自行终止,由业委会“接棒”。

    小区房屋交付一半 就可成立业委会

    小区什么时候可以成立业委会?细则规定:如果小区房屋交付一半以上,或者交付了2年且面积达到总面积20%以上,就具备了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小区符合条件,开发商或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就应该书面报告街道办和区房管局。小区20%以上的业主也可以书面联名向上述主管部门提出召开业主大会的要求。细则规定:主管部门收到报告或要求后,将在60天内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90天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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