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交通违法将通报
(长江日报)昨从全市“城管革命”推进会上获悉,我市将对公务用车交通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对交通违法问题突出的单位取消其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影响恶劣的由监察部门追责。
据介绍,公务用车包括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级以上部队以及大中小学校公务用车。
另外,对个人私车违法以及行人路口乱穿等行为,抄告其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
为建立交通秩序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我市还将建立曝光追处制度,市交委要对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等专业运输单位的严重违法行为,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等新闻媒体曝光,在交管部门依法处罚的同时,据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定,对单位、个人予以追处。
另据悉,在城市管理每月综合排名中,交通秩序管理的考核权重将提高,每月将对路口与路段秩序、货车违法以及“麻木”、“摩的”非法营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排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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