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妈想让10岁儿子跟自己姓 申请办理时遭拒
(楚天金报)家住武昌的李女士和丈夫离婚了,并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她想让10岁的儿子小刘跟自己姓。不过,她去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时却遇到了障碍。
李女士究竟能否让孩子跟自己姓呢?公安机关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更改孩子姓名必须父母双方全都同意才行。当然,也可以等孩子成年后,自行提出申请,进行更改。
去年,李女士和小刘的爸爸协议离婚了。小刘跟着母亲生活,最近,李女士想让儿子跟自己姓,于是本月初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姓氏变更手续,并递交了相关申请材料。
办证民警在进行调查时发现,现实情况和李女士提供的材料有出入,小刘的爸爸坚决反对儿子改姓。对此,警方依法拒绝了李女士的申请,对此李女士很不解。
对此,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陈永宁律师解释说,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必须父母双方同意,并共同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才会受理,父母任何一方单方面更改孩子的姓与名都是不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孩子成年后,则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向公安机关申请更改姓名。
陈律师建议,李女士可以再和前夫进行协商,只要说服他同意更改小刘的名字,公安机关还是会依法受理并变更的。
责编 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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