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儿子名义买房 公积金取不了夫妻俩干着急
(武汉晚报)公积金上的余额有20多万,本来足够装修房子的了,可因无法支取,只能看着这笔“巨额存款”发愁。昨日,赵先生请本报打探,缺钱的他如何才能动用那笔属于自己的“巨款”。
2005年,赵先生在后湖以儿子的名义购置了第二套住房。当时,由于后湖的房子很便宜,赵先生没有动用公积金,就一次性付款将房子购得。近来,随着后湖交通便利,赵先生想把后湖的房子装修一下,但装修公司表示得20万元,而赵先生一时没有这笔钱,便想以装修的名义,将夫妻两人公积金账户上的20多万取出来,结果却被公积金管理中心拒绝,原因是不符合公积金支取的相关规定。
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胡斌表示,目前,像这类购房者使用公积金最难。胡处长说,赵先生是以儿子的名义买房,儿子若未成年,那么可提取他们夫妻双方的,但也必须是家庭的首套自住房。赵先生的儿子已经成年并参加工作,那么装修提取公积金就只能是提取儿子的公积金。赵先生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只能在他们退休后提取。
胡斌说,像赵先生这种情况很多,为了回避未来可能会有的遗产税,而用子女名义买房。但贷款、公积金的使用都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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