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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涉及7万余户纳税人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9-11 07: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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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 李晓琴 通讯员 周君 王猛)昨日,记者从湖北省国税局获悉,截至8月31日,全省共计73405户纳税人被列入“营改增”试点,其中有2256户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仅占3%。
    在73405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若按性质分类,企业为31152户,个体工商户42253户;若按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业32954户,现代服务业40451户。试点纳税人2011年度入库营业税34.2亿元。
    根据规定,试点“营改增”行业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则按3%缴纳增值税。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王季华预计,从目前统计情况来看,90%的试点纳税人将受益。
    此外,省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到,我省将于12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从11月15日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就可到国税办税大厅购买增值税发票。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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