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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政务窗口办事 市民跑了冤枉路可投诉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9-13 07: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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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陈凌墨 实习生耿尕卓玛 通讯员陶涛)今后武汉市民到政务窗口办事,可先索要《一次性告知书》。若工作人员不按步骤办事或故意拖延,让市民跑冤枉路,将被严肃问责。

    目前,一次性告知制度已在武汉市、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铺开。凡咨询、办事的市民和企业,均可要求工作人员出具《一次性告知书》,窗口单位不得拒绝。告知书中应包括承办单位、收费标准、提交材料和审批时限,以便市民一次提交妥当。“理想情况下,市民跑三次即可办好手续。”治庸办相关负责人说,第一次是拿《一次性告知书》,第二次是送交所需材料,第三次是拿回办好的手续。
    据介绍,只要市民提交书面申请,窗口单位即可为其办理《一次性告知书》,无法受理的事项除外。所有《一次性告知书》都将纳入全市统一的网上协同审批系统办理,接受市、区监察部门的视频和数据监察。
    如果市民认为办事部门有意拖延或滥用自由裁量权,可凭《一次性告知书》投诉;若窗口单位未按规定出具《一次性告知书》,故意刁难或让市民跑冤枉路,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据悉,今后,一次性告知制度将从行政审批事项向公共服务事项延伸。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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