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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制定社区民警工作标准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9-14 07: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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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潘峰 方定信)昨从武汉市公安局获悉,警方为该市1200个社区的2000余名社区民警制定了工作标准。

    《标准》规定:社区民警应全日制在社区上班,特殊情况不在,必须提前告知群众;社区警务室在工作日及周六9时至16时,须开门接待群众,非工作日,可通过预约方式为群众办事;社区发生案(事)件,社区民警应立即到现场,配合巡逻、刑侦民警工作;对辖区求助类、邻里纠纷类和因果关系明显的警情,社区民警接到报警后要及时到现场处置;社区发生火灾,社区民警应组织初期扑救及保护现场等。
    《标准》还明确要求社区民警每月召开一次警民恳谈会、每季度向群众报告一次工作。
    目前,武汉市公安局明确了30个派出所和130个社区警务室为改革示范,《标准》将首先在示范派出所、示范社区警务室推行。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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