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黄陂妇幼保健院套220万新农合资金给职工发福利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9-19 08:57 来源:
【字体:
(长江商报记者 吴宗泽 )非法套取新农合医疗资金220余万给职工发放奖金和补助,原黄陂区妇幼保健院院长、两名副院长及一名科主任被立案调查。本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何某等4人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但鉴于主观恶性较小,且自首并组织单位职工退赃,予以免于刑事处罚。

  黄陂区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7月至2011年1月间,黄陂区妇幼保健院原院长何某、副院长胡某、黄某、科主任刘某等人经集体研究决定: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采取将门诊病人按住院病人填写住院病历并做账等手段,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法院查明,此前,由于该院可动用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医疗成本,根本无力发放奖金福利。

  法院查明,4人用上述手段虚假填写了住院病历1488份,以此套取新农合医疗资金计220万余元。其中,用于给全体职工发放季度奖人民币482020.5元,绩效考核补助220840元,病历处方补助人民币201256.7元,超标准发放通讯补助人民币78480元,共计人民币982597.2元。

  案发后,涉案4人向黄陂区卫生局领导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组织单位职工退款人民币701720元。

  本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何某等涉案4人违反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但鉴于其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其犯罪后能自首并组织单位职工退赃,减小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予以免于刑事处罚。

  涉案院长曾是“市劳模”

  昨日晚7时许,记者来到位于黄陂区百泰路的黄陂区妇幼保健院新址,找到了正在值班的一名现任院长。谈及此前4名院领导被查处一事,他表示老院长何某等人的行为固然违法,但也确有其苦衷。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