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将纳入监管账户
(楚天都市报)武汉房管局推出新政 开发商不能直接收钱 避免购房人买到烂尾楼
武汉市房管局昨日宣布,10月1日起,《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正式实行。今后,购房人须将购房款打入房管、银行和开发商的三方协议监管账户,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预售资金,也不能随意动用,必须经过申请、审核程序才能动用。
据介绍,武汉每年的预售金规模达800亿—1000亿元,该办法将堵死这笔资金的挪用空间,避免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却卷走预售金,留下“烂尾楼”给购房人。同时,武汉《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将相应作出修改,注明项目监管账户和账号信息。
付款请刷专用POS机
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将全款或首付交给开发商,这是大家熟悉的购房流程。但从下月开始,这一付款方式将发生改变。
具体支付方式为:购房人通过售楼部专用POS机,将购房款打入房管、银行、开发商三方协议监管账户;开发商依据POS机签单,为购房人换领购房专用发票。如果售楼部没有专用POS机,或购房人使用现金,可凭开发商打印的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纳房款,由银行划转至监管账户,开发商再根据银行凭证,为购房人换领发票。
据武汉市房管局介绍,以后武汉每个预售房项目,将对应一个监管账户。购房人整个付款程序都“不经开发商的手”,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
若购房人想解除合同,可由开发商向监管机构提交退房退款申请,监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再通知银行解除对相应资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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