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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到一袋20万元钻戒 贪心起无缘赏金赔3万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9-25 08: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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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马振华)在路上捡到价值20万元的钻戒,本来可以得到2万元的奖赏,却见财起意,变卖了其中3个钻戒,结果一分钱悬赏金没得到,还要赔失主3万元。记者昨日获悉,经过协商,汉口一男子退回所捡钻戒,赔偿了被变卖的钻戒。

    4月底的一天,汉口的黄先生骑电动车行至循礼门,发现路上有个袋子,停车捡起来一看,里面有好多个钻戒。他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人上来追要,拿着钻戒骑车走了。

    黄先生不知道的是,整个过程被道路视频监控拍了下来。原来,武汉一家珠宝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不慎丢失10多个钻戒,总价达20万元,公司发现后报警,并悬赏2万元寻找。

    公安部门和珠宝公司辗转找到黄先生,由于证据确凿,黄先生并不否认自己捡到钻戒,但又扭扭捏捏不愿交出。经过民警和珠宝公司耐心做工作,黄先生交出了大部分钻戒,但最后3个钻戒始终交不出来。原来,他将这3个钻戒变卖了。

    黄先生咨询律师后了解到,如果不还钻戒或者不赔偿,他就面临“侵占罪”起诉,最后双方协商后,黄先生向珠宝公司赔偿了3万元,2万元悬赏金自然也没拿到。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说,“侵占罪”构成要件之一是拒不退还的才构罪,根据刑法,“侵占罪”是“不告不理”,珠宝公司已经找上门,黄先生如果不还,珠宝公司可以以“侵占罪”起诉。如果黄先生主动退还,按照物权法,他是有权利拿到2万元悬赏金的。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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