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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人员将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9-28 09: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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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记者 姚德春 彭为通讯员 胡贵玉)《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除了将带来湖北省城镇化率的逐年提高,城镇的快速发展之外,它还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最直接的变化?

  农民工可在城镇落户

  根据规划,我省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城乡社保建设,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为此,我省将在中小城市和建制镇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以及在设区市参加社保为基本落户条件,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有序向城镇转移,改革户口迁移审批制度,简化户口审批手续。

  消除制度性障碍,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让进城务工人员在劳动报酬、子女 、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调控稳定中小城市房价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我省还将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分类分步骤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供应政策体系。结合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收入和居住意愿,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政府保障、政府支持、市场提供的分级城镇住房供应政策体系,逐步消除“不完全城镇化”现象,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放宽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的户籍准入门槛,最终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为了降低城镇化门槛,我省还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调控,稳定和保持中小城市合理的住房价格水平,建立健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提高中小城市的吸引力。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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