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新规定:闯红灯扣6分
(武汉晚报)据新华社电 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日前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新规定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大中型客货车
准入门槛提高了
为严格限制有严重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新规定明确,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对毒驾“零容忍”
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按照新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驾考科目一 一分为二
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
增设模拟高速公路考试
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提高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调整后的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牵引车和大型货车不少于10公里。
小车场地考试取消移库
此次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新手上高速须有老手陪
新规定明确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
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外,新规定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闯交通信号灯均记6分
新规定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包括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
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6项新规便民利民
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
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
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
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
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
责编:宗夏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