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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农村产妇参加新农合,顺产孩子全免费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0-09 07: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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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记者 詹琦)“现在国家政策真是好,在医院顺产生孩子安全,还不花一分钱。”昨天,黄陂长轩岭街村妇胡海燕坐在黄陂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产床上抱着新生儿笑着说。从今年10月1日到明年4月30日,黄陂在全区农村推行孕产妇住院自然分娩全免费。截止到昨天,已有46名农村孕产妇享受此项惠民政策。

  今年8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家卫生部启动了“利用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农村地区产妇剖宫产项目”试点工作,在全国选择江苏启东市和武汉黄陂区作为试点县(市)区,将围绕改革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费用支付方法,引导试点的医疗保健机构主动调整服务行为,进而达到促进医疗机构产妇剖宫产率降至合理水平。

  昨天,记者从黄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获悉,只要参加了新农合的黄陂农村产妇,凡在区属一、二级医疗保健机构自然分娩,费用都由政府买单。该项试点积累经验后,将为国家医改涉及的公立医院改革的有效实施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

  黄陂区共有87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每年农村大约出生7000个孩子,该政策意味着,7个月内全区近2000名农村孕产妇可享受此项惠民政策。

  [ 政策解读 ]

  今年10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只要具有黄陂户籍、农业户口、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参加了新农合,在黄陂区二级医院(区中医院、区中医分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盘龙分院、爱民医院)和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二八八医院)医疗保健机构自然分娩生孩子,都可以全部免费。

  凡符合全免费对象的,产妇出院结算时,属基本服务之内的项目,产妇不需交纳费用,直接给予报销。在区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先由本人垫付费用,分娩后凭有关证件到黄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住院分娩补助标准办理报销手续。

  新农合参合产妇自然分娩收费及补助标准分别是:二级医院2800元/人次,一级医院是2000元/人次,对产妇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的住院费用,按新农合住院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凡超出以上比例的部分,其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报销,由医疗保健机构自行负责。

  计划外生育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也可享受免费政策;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可享受中央和省财政每人300元的定额补助。

  据了解,2010年9月开始实行的《“五免一补”健康工程实施方案》规定,我省74个非贫困县(市)的农村孕产妇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顺产免费,前往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可获550元补助;29个贫困县(市)的农村孕产妇前往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可免费顺产。此次的惠民政策,将把免费范围扩大到县级医院。

  [ 疑问解答 ]

  1、为何只限于农村产妇?

  黄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必文:农村孕产妇分娩的费用来自黄陂区新农合基金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城镇居民没有这一项经费来源,暂时无法免费。

  2、会不会导致部分村民为免费而顺产?

  王必文:10月1日起,这项惠民政策在黄陂全区所有农村推广,参合农村孕产妇要严格按卫生部制定的自然临产阴道分娩临床路径和急诊剖宫产临床路径,严格遵照母婴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正确的生产方式。

  3、如何避免医疗机构为利益仍选择剖宫产?

  王必文:剖宫产控制目标是,到明年4月底之前,与2012年元月至8月相比全区剖宫产率下降30%左右,其中三级医院(区人民医院)下降23%;二级医院(区中医院、区中医分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盘龙分院、爱民医院)下降30%;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二八八医院)下降40%。如医院未完成剖宫率下降指标,将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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