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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多数药店贮药条件不达标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0-09 08: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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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记者 孔慧慧)咳速停糖浆、川贝清肺糖浆等多种热销药品明确要求在20℃以下保存,然而,记者昨日走访发现,这些药品竟被摆在普通药架上。

  日前,市民陈女士在广八路中联大药房买了一盒咳露口服液,回家后发现该药外包装和说明书上写着: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陈女士担心贮藏条件不达标,会使药效大打折扣。

  昨日,记者走访了中联大药房、普安药房、同济堂药房等多家门店发现,所有的糖浆和口服液都摆放在货架上。

  在珞喻路同济堂药店,记者看到店内的川贝清肺胶囊、止咳枇杷糖浆等明确标示在20℃以下保存的药品,均被摆放在普通货架上。该店一位导购表示,只注意到一些药品需在阴凉处保存,没有注意到对温度的要求。

  记者查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其中明确指出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应根据所经营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不同温度、湿度条件的仓库。其中,冷库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库温度为0℃—30℃。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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