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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最新商品房预售流程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0-11 08: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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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本月开始实施,为此,武汉市房管局昨发文明确了全市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流程规定:各楼盘预售前每套房屋价格要备案,并成为签订合同时的最高限价。今后竣工的楼盘需强制办理竣工交付使用备案手续。

  卖房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武汉市房管局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商品房预售相关工作流程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房企卖房前首先要申报各楼盘本次房屋预售范围(具体楼栋信息)和每套房屋的拟售价格,办理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手续。备案后,每套房屋的拟售价格,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最高限价,并在销售现场公示,卖房时不得超过这个价格。

  其次,根据武汉市要求,本月起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新楼盘,需对开发商的预售资金进行监管。因此,房企在取得《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证明》后,要到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预售资金监管手续。

  最后一步,才是开发商申请办理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届时,预售许可证上要注明资金监管账号。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企才能进行房屋预售和商品房合同网上签约手续。

  不办竣工交付备案不能领“大证”

  以往,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并不强制备案,给房屋质量带来隐患。昨日的《通知》则明确,2012年6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交付前,应申请办理竣工交付使用备案手续,并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备案证》,未办理竣工交付使用备案手续的,不得办理商品项目初始登记(即整个楼盘的“大证”)。在办理完了“大证”后,房企可以申请解除监管部门对该楼盘预售资金账户的监管。

  业内人士认为,强制竣工交付使用备案,从源头上防控未经各监管部门专业审验的问题房屋投入使用。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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