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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5000元购“便宜车” 谁料买的是赃车被刑拘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0-20 11: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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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 记者陈勇 通讯员秦千桥 沈小伟)新洲阳逻的肖老板万万没想到自己因为买了一辆“便宜车”不仅进了“班房”,如今还要负刑事责任。

    今年5月,肖老板听人说,邻居大雄搞了一辆“便宜面包车”,于是就找到大雄。大雄告诉他,他买的是一辆五菱牌面包车,从一个朋友手中买的,只花了几千元。肖老板一看车,几乎是全新的。而该车市价在5万元以上,能花几千元买来太划算了。于是,肖老板就让大雄帮忙牵线花5000元买了一辆。卖家告诉他,车子没有车牌和正规买卖手续,所以价格才低。肖老板觉得这不是大问题,没车牌找人买个假牌挂着一样用。

    6月14日,肖老板开车带着工人在新洲区邾城新车站附近购物时,民警发现假车牌后将其拦下盘查。经车管网比对,该车是一辆被盗赃车,车的主人是硚口的杨先生。肖老板一听慌了神,连忙供出了大雄。

    民警找到大雄。大雄称,卖车给他和肖老板的人是同乡的刘某,刘某离开新洲多时,同乡小张、阿丘也在他手上买过车。民警找到小张、阿丘追查。阿丘回忆说,他买车时,刘某曾带着同乡青年陶陶一起卖车。7月22日,民警在新洲汪集街抓住了陶陶。陶陶落网后交代,去年下半年,他和刘某一起窜至硚口等城区盗窃停在路边的五菱牌面包车,再开到阳逻卖给熟人。目前,他们已偷得11辆面包车卖给了同乡。民警依此逐一上门追赃,又截获了3辆被盗面包车及购赃者,剩下4名购赃者闻风而逃,并委托家人将赃车交给警方。

    警方随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将7名落网的购赃者与盗车者陶陶一起刑拘。据新洲刑侦大队重案队长蔡艳华介绍,按刑法规定,购买赃物在3000元以上的,警方可以按涉嫌犯罪刑拘。昨日,新洲警方在区公安分局大院向失主发还了11辆被盗面包车。

责编 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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