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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速警察“元芳体”微博曝光剽悍摩托车引围观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0-22 10: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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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湖北高速警察”官方微博前日发布了一条微博:“摩托车跑这么快,元芳你怎么看?”微博曝光两张雷达测速图片“雷倒”众多车友:10月2日,一辆浙江籍摩托车在沪渝高速公路行驶速度为144公里/小时;10月4日,一辆宁夏籍摩托车在大广高速公路行驶速度为168公里/小时。

  除了均严重超速外,两辆车的相同之处是外观明显比普通国产摩托车“剽悍”,且驾驶人一身行头“全副武装,十分专业”。

  摩托车还可以上高速?如此严重的超速将面临怎样的处罚?一系列问题引发网友热议。

  法律上允许,但实际操作难把握

  摩托车让不让上高速、能不能上高速,一直是让“摩友”们纠结的问题。

  “国家的法律没有禁止,我们湖北的地方法规也没有禁止,只是限制比较严格。”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副总队长谢志华介绍。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我省也规定:“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载人,并在最右侧行车道靠右侧通行。”按此规定,摩托车上高速公路无疑是法律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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