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补贴标准 出台多项新政
(长江日报记者 车莉)昨日,市政府通报市人大专题询问会以来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有关情况。记者获悉,我市将正式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补贴标准,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多项新政,包括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机构在用地、税费减免、供水、供电、供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提高对养老服务设施的补贴标准,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补贴由原来的有产权6万元和无产权4万元,提高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站6万元,运营补贴由每年2万元提高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万元、居家养老服务站3万元;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新、改、扩建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的建设补贴,由每张2000元提高到每张3000元。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将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建设补贴。
副市长刘立勇通报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绪鹍,秘书长于建海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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