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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再出台9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0-30 0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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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记者 瞿凌云)市长唐良智昨主持市政府常务会,会上原则通过《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意见》,出台9项扶持措施,其中包括每年安排1亿元设立市级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等。

  上述9条政策,是前期市政府出台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黄金十条”政策的补充。旨在加快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武汉科教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变。

  昨日通过的政策意见还包括,鼓励积极转化职务技术成果、鼓励建立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技术市场能力建设等。

  具体政策:鼓励和支持在汉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市内企业开展技术转移和技术合作,按其履行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鼓励风险投资机构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服务,项目失败形成损失的,按投资总额1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贴;重点支持获得国家重大科技计划以及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拥有国家以及行业标准或国际专利等项目,单个项目支持力度不低于200万元。

  我市还将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在科技进步奖评审中的权重,加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贡献奖的奖励力度,扩大奖励面。

  唐良智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此政策意见,坚持激活交易、促成转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等原则,促进武汉发展,并强调要强化交易平台、中介组织建设上的政策支持,鼓励支持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

  责编: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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