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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条优惠政策助力8大文化产业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0-30 07: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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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昨日的武汉市文化产业振兴暨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动员大会上,武汉市文化产业振兴计划(2012-2016年)出炉,该市将重点发展8大文化产业,全市形成“三城一环”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到2016年实现文化产业总产值3000亿元。

  去年,武汉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84.0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8%。按照昨日出台的武汉市文化产业振兴计划,到2016年,该市文化及其相关产业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0%以上,年均增长速度高于30%,成为全市先导性、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武汉市成为世界“工程设计之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示范城市、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基地和现代化区域性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为此,该市将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以创意设计业、传媒出版业等八大重点行业的快速发展实现文化产业“超倍增”目标。

  每年两亿元支持文化产业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吴睿)为推动武汉市文化产业振兴计划的落实,武汉市委、市政府昨日出台了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30条政策,明年起市级财政每年至少安排2亿元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昨日出台的30条政策包括财政与税收、投资与融资、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资产与土地、文化贸易与消费、知识产权与工商、招商引资、人才培养与引智等方面。提出从明年起,武汉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后随市级财力增长情况相应增加,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新创办的文化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后3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期等额标准给予100%奖励。对文化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认定的实际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武汉市将成立市文化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搭建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实现境内外上市的文化企业,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50万元。

  今后,武汉市新引进并经认定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投资规模在10亿元以上的,对其建设资金国内贷款部分,按照项目年日均贷款余额的1%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1至3年。新引进的且在武汉市独立核算的国内外著名文化企业总部,在武汉市首次投资文化产业项目资金额超过1亿元的,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千分之五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可获奖500万元。

  武汉市引进的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个税地方留成部分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由市、区财政全额奖励给个人。对用人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安家补助费,以及省政府颁发的奖金,免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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