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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启动 互助金计算方式有调整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1-03 05: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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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 记者车莉 通讯员胡文辉)我市第二期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昨日启动。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由工会组织发起,通过职工个人交费或职工、单位、工会共同负担等方式筹集资金,实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使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能得到互助活动给予的补助。

  据悉,在吸纳了职工群众意见后,本期互助活动做了局部调整和完善,具体表现为“五不变一调整”。即:一是互助对象不变,凡已参加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可参加;二是互助周期不变,本期活动为期1年,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三是参加办法不变,采取团体会员制,参加人由所在单位工会同意组织团体参加;四是缴费标准不变,参加人本期缴纳的互助费为每人每份100元,限缴一份;五是给付标准不变,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不含起付线和自费费用)在1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30%给付医疗互助金;1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按60%给付医疗互助金;10万元以上至12万元的部分,按80%给付医疗互助金。本次活动调整了互助金计算方式,在计算互助金给付基数时,将公务员补助从扣除项中剔除。

  责编: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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