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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奖”明年开评 每年奖励4.5万研究生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1-04 14: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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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记者 张瑜琨 通讯员 曾师斯 王振)日前,财政部和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记者从7所在汉部属高校研究生工作处获悉,待名额分配后,明年9月,各校将会有硕士生获得两万元“国奖”。

  每年奖励4.5万名研究生

  《办法》规定,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3.5万人,博士1万人,金额分别为硕士每人每年两万元,博士每年每人3万元。

  申报条件涵盖“学研潜”

  该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但今年还没有真正开始评选。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徐刚解释,虽然已经发布了通知,但是各校被分配的具体名额和资金并未到位。按照通知中的要求,明年5月31日前,将会得到由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这意味着明年研究生在学年奖学金评定时才可以享有此项优惠条件。“明年受益的将会是2011级和2012级研究生了。”

  据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为: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在研究生院做助理的研二学生张志很高兴这一措施的实行,他认为这能帮助在校学生缓解经济压力。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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