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男三个月内两度酒驾 同时段同地点遇同一警官
事发沿江大道青岛路路口。前晚9时,江岸区交通大队民警张进军、陈汉苏巡逻时,见一辆车牌为鄂AE63××的宝马五系轿车,左右摇摆停在青岛路口等红灯,绿灯亮起后,该车迟迟不起步,后方车辆长按喇叭催促。两民警上前发现,宝马车司机竟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民警使劲敲窗,该男子醒来,身上明显一股酒气。
酒精吹气仪显示: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民警准备带他去医院,接受更为精确的抽血检测,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该男子突然跑上车,将车门反锁,躲在里面不肯出来,并找出一大瓶菊花茶狂饮。
民警立即意识到,“宝马男”是在故意拖延时间,通过饮茶,稀释体内酒精浓度,以逃避处罚。几分钟后,一辆120急救车迅速赶来,现场待命随时为其抽血检测。同时,民警叫来一辆拖车,和警车一道前后夹击,令宝马车动弹不得。
就这样,民警隔着窗户大声喊话,“宝马男”在车内埋着头,一边喝水,一边拨打电话。僵持约两个小时后,晚11时许,“宝马男”终于打开车门,神情尴尬,接受检测。在多名交警的监督下,“宝马男”血检酒精鉴定结果为49.3mg/100ml,属酒后驾车。宝马车随即被警方暂扣。
就在登记“宝马男”身份时,民警张进军突然问道:“我有印象,几个月前,也是你酒驾吧?”“宝马男”一脸惊诧,抬头看了看张进军,喃喃自语:“怎么又是你抓我?”
原来,35岁的“宝马男”姓丁,是一名生意人,今年8月19日,他同样是晚9时许,在青岛路路口酒驾,被张进军查处。当时,他被处罚款2000元,扣12分,驾照暂扣6个月。
丁某在驾照被暂扣期间,仍不思悔改,偷偷驾车外出,再次酒驾被查。江岸区交通大队副政委魏云翔表示,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因酒后驾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车的计12分,罚款2000元,并处10日以下拘留;驾证暂扣期间,仍驾车的,计6分,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丁某涉嫌多项违法,合处拘留20日,罚金3000元,计18分,吊销驾证等处罚。这也是新的《道路交通法》实施以来,武汉查处的首例因二次酒后驾驶遭拘留的司机。
责编 吴蕾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