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出便民办证系统 三种不用方式还可网上办理
三种办证方式流程图。
(长江商报消息 记者王荣海)昨日,记者从省计生委获悉,今年起我省全面推行《生育服务证》便民办证系统,实行网上办证、验证。目前,根据当事人申请途径不同,有三种不同的办证方式。
当事人向村(社区)申请办理。当事人向其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社区)提交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后,由村(社区)计划生育专干向乡镇(街道)提交办理。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对象,在规定时限内发给《生育服务证》。
当事人向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机构申请办理。当事人向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机构提交办理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后,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机构应进行初步核实,并扫描录入相关证件。如当事人户籍不在本地,现居地要通过办证系统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核实。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根据核实情况,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对象,在规定时限内发给《生育服务证》。
当事人网上申请办理。申请人在网上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办证系统自动分拣到现居地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机构,接收到网上申请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机构按程序完成预审工作。最后由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机构通知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并扫描存档。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发给《生育服务证》。
武汉计生委:不得变相收费收取押金
本报讯(记者王荣海)武汉市计生委规定,办理计划生育证件实行首问首办和限时办结责任制。
受理机构应自受理《生育服务证》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上报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区级人口计生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生育服务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武汉市计生委要求,不得违法设置前置条件、收取工本费,严禁搭车收费、变相收费和收取押金。同时对不履行职责,推诿拖延、故意刁难、粗暴对待办证群众等行为实行问责。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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