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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356台iPhone入境 江夏“水客”涉嫌走私被抓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2-09 02: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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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龙庆)昨天中午,深圳罗田海关缉私分局人员赶到武汉,将涉嫌走私的犯罪嫌疑人戈某带走。

    28岁的男子戈某是江夏山坡人,平时在一家手机店帮人修手机。因港版手机在内地不能修理,他经常送机子去香港维修,在此过程中偶尔带少量手机赚取差价。

    时间一长,戈某不满足赚点小钱,开始批量地往回带手机。去年11月14日,他在行李中夹带iPhone手机356台,从香港经深圳罗湖口岸入境时被查获。此案办理时,戈某逃匿 ,被深圳海关上网通缉。

    今年12月6日,戈某的港澳通行证过期,到江夏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窗口办理时被发现是逃犯,民警当场把他抓住。

    经深圳海关前来押解的缉私侦查人员介绍,一台iPhone手机从香港走私到内地可以赚取人民币600元左右,这批货物涉嫌偷逃税款超过5万元,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自用物品如何携带入境?

    境外的许多商品,比如电子产品等,往往比国内售价便宜。许多人去境外,往往会购买手机、电脑等。境外购买的这些东西怎样才能合法入境呢?据了解,对于个人自用携带入境的物品,海关规定其价值总数在一定数量以下的免税,但是对烟草、酒及酒精以及其他20种商品等不能享受免税,这包括相机、音响、电脑、手机等。

    网友支招说,对于手机、相机、电脑等,将包装盒扔掉,甚至是挂在脖子上随身携带,作为自带过关的产品钻空子。海关人员在检查的时候,在无法判断是否属于自带物品的情况下,严格地也要征税。但是,数量较少的,比如一两台手机,海关人员可能会依据生活习惯判断属于自带物品予以放行。数量如果较多,就必须报关,否则就视为逃税,严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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