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民工工地摔伤 后续医疗费无人买单
(长江日报)昨日,在沌口开发区通顺河大桥一工地打工的民工杨支建、陈和平向本报热线反映:11月17日上午9时许,他们在工地干活时施工的架子突然倒了,致使他们从五六米高处摔下受伤,包工头白新平共支付两人3.5万元医疗费后就不愿再付,现在两人在医院已停药4天。
杨支建说,他和陈和平分别来自湖北黄冈、新洲阳逻,他们与一姓陈的小包工头未签劳动合同,“口头搭白”就来工地干活了。他在工地做铆工,陈和平为电焊工,当日上午他们摔伤后被工友送医,医院诊断他为左肘关节粉碎性骨折,陈和平肋骨、大腿多处骨折。医院说,目前他们后续医疗共需约万元。
记者昨日联系包工头白新平,其介绍,此项目分包商与他、他与陈姓小包工头均是层层“口头搭白”,没签合同。他已垫付数万元医疗费,实在没钱了。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张鹏律师表示,杨支建、陈和平可以从与自己“搭白”的包工头开始向前追索,直到找到一个有资质的主体,由其承担医疗费等责任。责任范围是伤者在工伤待遇范围内应获得的全部赔偿额。
责编: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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