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请假公司认定为旷工 项目经理住院期间被开除
(长江商报消息 记者 谭经田)项目经理感觉身体不适,向部门负责人电话提出请假后住院。不料,就在他住院期间,公司以他未提前书面请假为由,认为他旷工将其开除。协商不成后,销售经理将公司起诉,最后获赔13.6万元。
2004年12月,文华(化名)进入武汉某信息公司。2005年2月27日,该公司与文华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其后,双方共4次订立劳动合同,最后一次合同期限到2016年2月26日。
今年2月29日,文华因腰间盘突出感觉不适,电话中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次日便未到公司工作,随后到医院治疗16天。
住院期间,文华得知公司认定他旷工,公司要求他自动离职,文华表示不申请离职,公司遂将文华开除。
随后,文华提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共计23万余元。经仲裁委裁决,文华不服后,他向江岸区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法院判决公司为文化赔偿各项损失共13.6万元。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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