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托运受损 仅赔90元运费
(长江日报记者 张延 通讯员张华俊)昨日,市民王先生@本报官博投诉称,通过申通快递托运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到货后发现电脑有损坏,无法正常使用,而商家只愿按照运费的3倍即90元进行赔偿。
月初,王先生购买了一台4300元的宏碁笔记本电脑,选择申通快递托运,准备寄给朋友做礼物,运费30元。不料到货后却发现笔记本外壳已经裂了,键盘也是松的,已经安装好系统的电脑无法正常开机。王先生称,寄送前再三检查,笔记本电脑是全新的,一定是在托运过程中造成了损坏,快递公司应该对此负责。
不料快递却称,王先生寄送电脑时没有保价,按照该公司的赔偿标准,只能拿相当于运费3倍的赔款,即90元。王先生十分郁闷,好好的电脑在快递那里转一圈就坏了,这样的赔偿标准不合理,随即向江汉工商部门投诉,目前此案正在调解中。
记者从江汉工商分局了解到,快递损毁货物的投诉一直呈上升趋势。而新的《邮政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快递和物流业的丢货赔偿标准几为空白。工商部门表示,未保价货物一旦出现损毁,快递公司只会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限额赔付。由于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工商部门也只能尽力协调,消费者的诉求往往得不到满足。
工商人员提醒,托运贵重物品时,最好选择信誉度高的正规快递公司并进行保价,不能因为费用高而放弃。
责编: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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