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每月提高至518元
(长江日报记者 瞿凌云 胡孙华)记者昨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明年我市将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将提高15%,农村提高幅度将更高。
根据现有城市低保标准450元的15%测算,我市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450元/月提高至518元/月,新城区城镇低保标准由380元/月提高至440元/月。
标准调整后,我市城市低保标准在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8位。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幅度更大
鉴于我市农村低保标准较低,同时考虑到城乡统筹,逐步缩小城乡差别,我市中心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2400元/年提高至3000元/年,新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2000元/年提高至2520元/年。
标准调整后,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在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排名前进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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