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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低保标准再次提高 中心城区增至每月518元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2-18 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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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低保标准再次提高 中心城区增至每月518元

  (长江商报讯 记者 王荣海)从本月起,武汉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要提高了。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今年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在目前基础上提高15%。据此推算,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为518元每月,新城区城镇低保标准为440元每月。

  武汉市自1996年开始实施低保制度。目前,该市城市低保标准中心城区为每人每月450元,新城区为每人每月3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分别为每人每年2400元和2000元。

  按照目前低保标准15%的比例提高推算,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450元提高到518元每月,新城区城镇低保标准由380元每月提高到440元每月。

  武汉市中心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2400元每年提高至3000元每年,新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2000元每年提高至2520元每年。

  新标准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武汉市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还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适时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武汉现有的低保标准在同类城市中排名靠后。在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该市城市低保标准排名并列第11位(本次调整后将排名第8位),农村低保标准排名并列第18位(本次调整后将排名第1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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