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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低保标准再次提高 中心城区增至每月518元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2-18 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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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将建低保对象经济状况核对系统

  介绍工作也不干?可取消低保

  (长江商报消息 记者 王荣海)人户分离,是在居住地还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低保?宁愿吃低保不去找工作,如何避免“养懒汉”?昨日召开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提交会议讨论。

  武汉市提出,将规范收入认定。除对低保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传统核查外,还将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进行比对。

  目前,武汉市正在进行该系统建设,掌握户籍、机动车、就业、住房、婚姻、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提高低保认定的准确率,以消除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

  为了解决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出现的人户分离现象,武汉市规定,按居住地受理低保申请的原则,凡居住满一年的对象即可在现居住地申请低保。

  对就业年龄段的人实行限期保障和动态管理。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农村居民,或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以上介绍就业而拒不就业的,或者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参加公益性劳动的人员,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此外,该市还将低保制度与就业扶持、扶贫开发等制度衔接,多方面帮助困难群体中就业年龄段的对象就业,以避免低保“养懒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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