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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禁改限”限放区域时间确定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2-29 04: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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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 记者梁爽 通讯员夏洪波)昨天,武汉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201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2013年春节期间,有条件限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是: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区全区,青山、洪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武汉化学工业区,经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确认的部分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上述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农历时间与往年一致,具体为:2013年2月9日(除夕)8时至10日(正月初一)24时,2月11日(正月初二)至2月24日(正月十五)每日8时至24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会上要求,对违法销售、储存的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查处,对无证、无照的销售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依法对其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等处罚;对违规燃放,情节严重的也将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于因宣传、控制等工作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死亡、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在去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基础上,2013年春节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原定C、D级烟花爆竹类别中,适当调整和增加部分品种,丰富节日市场。市协调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在严格实施明码标价、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实行建议零售价,并通过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市场经营行为。

    昨天,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赵飞和副市长秦军任组长。

(责编: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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