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版“异地高考”方案出炉:随迁子女须符合两个条件
(长江日报记者 魏娜)昨日,湖北版“异地高考”方案出炉,在鄂完成3年高中且监护人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应届和往届随迁子女,2013年起可在湖北参加高考,因2013年我省户籍考生高考报名已结束,符合条件的外省籍随迁子女在2013年2月26日至3月1日予以补报。
省教育厅介绍,根据我省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分布特点及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际情况,凡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除符合普通高考报名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外,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并在我省完成3年的高中阶段教育学习;随迁子女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根据实施方案,2014年及以后的具体报名时间与我省户籍高考考生同步。
提示一:如何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报名。
提示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报名申请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中学籍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随迁子女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由我省居住地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由学籍所在学校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提示三:享受政策
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时,在报名所在地就近、统一安排考试,高考后的招生体检、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等方面与我省户籍考生同步进行,享受教育部统一规定且我省实施的优录加分政策,享受其高考报名地所在市、州高校面向当地考生招生计划的优录加分政策。
责编: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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