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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交规”湖北版细则昨出台 行经斑马线不减速扣3分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1-01 08: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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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晚报记者 梁爽 通讯员钱小军)今天是2013年的第一天,令广大驾驶员“闻之色变”的“史上最严交规”也开始正式实施。昨天,武汉各交通大队陆续收到了“新版”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新版代码由省公安厅交管局下发,是今后省内交警执行“新交规”的执法依据。记者注意到,“湖北版”今年调整的扣分细则中,提高记分分值的违法行为有60条,新增加的违法行为有32条,另外还有6条违法行为降低分值。

  看到斑马线就要减速

  看到行人必须让行

  在扣分细则中,除了“闯红灯”、“闯黄灯”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为记分由3分变为6分外,仍有不少新条款与驾驶员日常的开车习惯息息相关: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记3分,罚款100元。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款100元。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记3分,罚款100元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罚款200元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记3分,罚款50元。

  “菜鸟”上路要谨慎

  不贴“实习标”罚200元

  公安部123号令中着重加强了实习期驾驶人的管理,在“湖北版”实施细则中,也明确了对实习期违法行为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牵引挂车的,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罚款200元。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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